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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为西工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7-01-08 07:15:43


因工作需要,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受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委托,拟从我市大学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40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法官助理17人、书记员16 人、法警7 人。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二)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12月28日至1998年12月28日出生);

(三)法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需相关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四)书记员岗位要求:熟练WORD办公应用,汉字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00字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驾照且驾龄2年以上者优先。

(五)司法警察岗位要求:具有驾照(C1及以上)、退伍证,同等条件下掌握WORD等基本办公应用软件,并能熟练驾驶车辆,武警优先。

(六)报考者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参与人员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元月5日

(每日9:00-11:30;15:00-17: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1楼大厅2号窗口。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4、所需证件、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费60元。

5、其他事项:

1)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网上下载填写打印并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上机操作、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有关事项均将适时在洛阳就业网(www.lyjyfw.com)、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网(www.lylwpqzx.com)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上机考试

考核微型计算机使用办公软件的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上机考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上机考试。笔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上机考试。

参加上机考试时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

3、面试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和笔试及上机考试的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上机考试缺考或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上机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及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与派遣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即为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聘用人员。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并接受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进入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后备人才库,一旦用人单位出现名额空缺,参照本次考试成绩择优进行递补。

六、 工资福利待遇

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

月基本工资执行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含“三金”,即个人应交“三金”部分从1600元中扣除)、岗位工资200元,另有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绩效确定)。

法官助理岗位:

执行月基本工资2500元(不含“三金”,即个人应交“三金”部分从月基本工资扣除后实发2500元)、岗位工资200元,另有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绩效确定)。

以上人员均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女工生育)待遇。社会保险费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招聘报名表.xls

咨询电话:0379-62209259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报名表/upload/file/20170108/20170108071356_33846.doc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为西工区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补充通知/upload/file/20170108/20170108071447_71952.doc

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为西工区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补充通知二/upload/file/20170108/20170108071520_77682.doc

 

责任编辑:洛阳西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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