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案件终本了,法院就对我这个案件不管了,当时我就失去了信心,谁知法院又把这钱要回来了。”7月30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向执行法官感谢的说到。
被执行人王某于2010年3月向张某借款8.5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拒不还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王某躲避执行,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案终结本次执行。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得知,近来王某开了一家牛肉汤馆,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遂在今年6月恢复对此案的执行。
7月24日,执行干警一行驱车前往其经营的汤馆,将其逮了个正着。“自己小店生意做得有声有色,却不管别人家里瓦上霜,再不还钱,把你拘留了,看有人还来喝你的牛肉汤不。”在法律的威慑力下,王某思忖再三,遂叫家人凑齐全部执行款,打入法院的指定账户,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