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不能开车,问到酒店的保安是否有驾照时,没照的他却满口答应可以开车主的车送人回家。不料发生交通事故。今天,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车主赔偿各类损失共计3万元。
今年1月3日晚,陈先生在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上的某餐厅就餐,就餐饮酒后遇餐厅保安任某,问其有无驾照,任某允诺有驾照,陈先生遂将车辆交任某驾驶载其回家。当晚任某驾驶陈先生所有的小客车沿九都路由东向西行使至广电中心路口,与一轿车尾部相撞后,又与一轻型普通货车右前部相撞,造成一人受伤、车上所载物品和一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对本次事故作出事故认定,保安任某无照驾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任某为被告陈先生代驾车辆,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任某系提供劳务一方,陈先生系接受劳务一方,任某无照驾驶车辆违反法律相关规定造成原告及第三人财产损失,符合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条件,故任某造成的损害,应由接受劳务的陈先生承当侵权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