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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少年无证驾驶 法官为老汉伸张正义

发布时间:2018-06-29 09:19:41


    “孩子才16岁,以后在路上要注意安全啊!别在这么莽撞了。谁家没个老人,年纪这么大了遭受这罪谁家都不好受啊”。“法官说的对,以后我会多加看管和教育,避免这样的事再次发生”。7月20日,被执行人来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赔偿款9522元。

    2016年某冬日,高中生马某驾驶同学王某的摩托车行驶中,不慎将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毛某撞到,致其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肇事车辆为机动车,王某的监护人作为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马某父母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毛某各项损失共计9522元,王某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经执行干警了解,六十多岁的毛大爷身体本来就不好,又在此次车祸中全身多处受伤,遭了不少的罪。毛大爷的子女常年在外打工自顾不暇,老伴体弱多病还要照顾孙子,家里遭此横祸,眼下学费、药费、生活费都成了问题。执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对其耐心作思想工作。“孩子虽然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也要明白法律责任代表的意义。作为父母,一言一行都是子女的榜样,你们如果无视法律,将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在执行警官的苦心劝说下,7月20日,肇事高中生的父母作为被执行人来到执行局,主动将钱打到了指定账户,此案执结。

责任编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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