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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8-06-29 09:18:44


    7月20日晚上7时许,因骨折住进洛阳白马医院的吴某没有想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晚上将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据办案法官刘雷介绍,这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012年,吴某与其夫李某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婚生子跟随吴某生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至18周岁。判决生效后,李某经常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吴某遂向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应支付的抚养费共计7200元。

    7月18日,执行局查控组查询到李某在洛龙区一银行有存款,干警段赵亮闻讯后,不顾酷暑即刻赶到银行将执行款7200元成功扣划。7月20日傍晚临近下班时间,执行法官刘雷电话通知吴某,“我们周六不休息,您可以周末前来执行局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却意外得知吴某因骨折住进医院,不能前来。执行法官了解到,吴某离异后无生活来源,生活困难,急需用钱。考虑到特殊情况,刘雷顾不上回家吃饭,与段赵亮一起赶到白马医院,在吴某的病床上,向其办理了领取执行款手续。

责任编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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