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一位74岁的农民工郭某在经历艰辛的讨薪之路后,通过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领到了4400元的司法救助金。“感谢法院为我申请了司法救助,让我看到了生活的一点希望,这下老伴的买药钱总算有了。”老人激动的连连道谢。
郭某一直在洛阳某公司从事门岗工作。自2014年1月起,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至2015年2月累计拖欠14000元。郭某多次讨薪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不履行赔偿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经调查得知,该公司经营者宁某因病去世,公司人去楼空,资产均被以物抵债,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郭大爷家是低保户,老伴患病经常吃药在家,生活十分困难。鉴于此,西工区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为郭大爷争取到4400元的执行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眼下难关,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