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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无情人有情 司法关怀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6-29 09:16:34


    “感谢法院为俺这个案子申请了司法救助,本来我都已经不报啥指望了,是你们的努力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7月17日,申请执行人成某收到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干警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感动地如是说。

    2016年某冬日,被执行人亢某开着拖拉机从宜阳县某村来到洛阳市区卖红薯,与骑摩托车的在校大学生成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均有过错,亢某负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成某16204.88元。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干警了解,成某家中贫困,其学费要靠助学贷款,平时生活费要靠打工兼职获取,谁料打工路上突遭飞来横祸,兼职也泡了汤。然而事故另一方的亢某家中,亢某哥哥去世后,留下的两个孩子由其抚养,加之自己也有两个孩子,妻子又常年多病,家底早已被掏空。重压下的亢某本想靠卖红薯挣几个钱,没想到出了事故,车被扣了,红薯也坏了。因亢某家中贫困,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属于典型“执行不能”案件。经过多次调解协商,亢某通过帮人割麦,在6月底硬是凑出了2100元。执行干警认为该案实际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及时启动执行救助基金程序,最终为成某发放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此案执结。

责任编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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