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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千里之外的协助执行

发布时间:2018-06-29 09:29:21


    6月28日,洛阳某银行法律顾问王双双,来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感动地说,感谢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为我们解了忧,通过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全国法院是一家。

    2014年7月,伊川县鸣皋镇农民武某夫妇,与银行签订了《个人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银行向其发放了贷款。同时,将所购买的轻型货车在交警支队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履行中,武某没有按约定还款。银行将武某夫妇诉至法院。2016年12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武某夫妇偿还银行2.4万元。判决生效后,武某没有履行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按照银行提供的武某住址寄去相关法律文书,但以查无此人被退回,其名下的轻型货车也早已不知去向。执行干警感到此案已走进了“死胡同”,但是通过线上查控,被执行人武某名下有存款,执行干警又看到了希望。但是这笔存款在中国某银行乐清黄华支行,并且此银行不支持网络扣划。如果去人到浙江省乐清市办案的话,效率低、成本高。执行干警想到委托当地法院执行。6月15日,执行干警向乐清市法院寄发了委托执行函,委托他们扣划武某名下存款2.8万元。6月20日,此款项扣划到西工法院账户内,此案执结。

责任编辑: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 张玉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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