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是真正的公司法人,别拘留我。”6月7日,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局,上演了一场“狸猫换太子”的现实翻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和法律的威慑下,真正的公司法人终于现身,主动履行了义务。
开封市某公司长期向洛阳市某公司供货,货款一直未结,多次讨要未果后,将洛阳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拖欠货款共计6.5万元。判决生效后,洛阳这家公司依然不主动履行义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当天,执行干警来到公司,这时,一个人自称自己就是张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干警遂将张某拘传至执行局。几经交涉,执行干警更加怀疑张某的真实身份了,感觉其言谈举止更像是个打工者,一点也不像个公司法人。因张某一口咬定公司没钱,执行干警遂将计就计,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果不其然,张某得知自己要被拘留后,顿时慌了阵脚,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急忙辩解说:“我不是真正的公司法人,我是冒牌的,你们不要拘留我。”执行干警严肃的命其联系真正的法人。于是他用电话向公司领导求助,电话中埋怨到:“说好的,只是让我顶替一下法人,谁知还要被拘留,你们做人要厚道,快来救救我吧。”最终,该公司真正的领导张某不堪压力来到执行局,将执行款足额打入了法院指定账户,此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