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我院召开执行工作动员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耀武主持,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旗,临时负责执行局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文利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会。
针对我院执行工作现状,赵院长提出“三个明白”、“三个规定”、“三个要求”工作思路。
“三个明白”即,一要明白,当前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最高院院长、省法院院长分别作出承诺要两到三年内解决“执行难”问题,三级法院院长均向上级法院递交了军令状,如届时不能完成任务,要严厉追责;二要明白,须加快办案速度,2016年新收执行案件超执限率不得高于5%;三要明白执行案件结案方式,严格意义上只有三种:“执结、本次终结、运用‘拒执罪’办结”,并且要严格“本次终结”结案方式的适用。
“三个规定”即,规定一是,旧存执行案件如出现信访苗头时,要加快办理;规定二是,准备移送公安机关或以“拒执罪”自诉的执行案件必须在案件执限满5个月前写出报告,为“拒执罪”的运用做好准备;规定三是,执行案款到帐后十天内必须送达申请人手中。
“三个要求”即,一是要求执行局每位干警于2016年12月10日前,每人办结3起运用“拒执罪”方式结案的案件;二是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本年度不得再休假,并建议周末不再休息;三是要求外出执行案件,一定要做好预案,保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