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8月18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某小区,将正在做家务的邢某(女)拘传到执行局。
2005年,邢某在某银行借款十万元,并由其丈夫兰某和张某等人做担保。可是邢某按约定还了1万元后,再也不打照面。2008年某银行将邢某与担保人诉至法院。邢某等人认为借的是银行的钱,银行也奈何不了,面对法院的传票也置之不理。判决生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经查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又找不到被执行人。无奈,2009年11月,法院对此案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7年6月,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偿还能力,申请人申请法院恢复对此案的执行,此案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申请人的配合下,出现了开头一幕。在执行局,执行干警又将其丈夫兰某及担保人传唤过来,但是夫妇二人拒不配合工作,同时对担保人进行释法,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担保人让家属送来5万元。面对如此仗义的朋友,夫妻二人不为所动。
执行干警让夫妇写个还款计划,夫妇俩以不会写和沉默来表示对“赖”的继续。劝说无果后,对他们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