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洛阳市民李某接到西工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电话,得到一个让他不敢相信的消息,法院让他领取到位的2万元执行款。原来,去年他与被告刘某因租赁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对方没有主动履行义务。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向法官提供了对方银行账号后,法官就让他等消息。他没有想到,真是等来了好消息。他不知道,这是法院推行执行案件流程化管理带来的结果。
为何要推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据该院院党组书记赵耀武介绍,为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困扰执行工作的“顽疾”,早在五年前,新组建的院党组就树立了“强执行”的工作理念,对执行工作从人员、机构等方面进行了不断探索、改革完善。比如,在人员上,五年前的执行局只有5人,现在达到48人;在内部结构设置上达到三个执行庭和一个执行综合事务中心。为了适应执行案件流程化管理,投资近百万元租赁近千平方米办公用房,并按最高院标准建成信息化查控中心;在公务用车紧张的情况下,又为执行局增配三台用车,并先后到山东、浙江等地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的成功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数易其稿,终于出台了《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并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那么,这个规定有什么好处?请看市民刘先生的现身“说法”,他因多个强制执行民间借贷案件在西工法院,所以他到执行局近乎成了“常客”,不断询问案件的进程。过完春节,他第一次来到位于滨河北路的执行局新址,在二楼因有门禁系统进不到办公区,这时专门接待人员对他来访进行接待登记,并承诺他所反映的事项承办法官将主动与他联系。他凭以前经验,觉得这又是法官在找借口推脱的吧。他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返回。一天后,他果然接到了承办法官的电话,主动告知他法院对被执行人多个银行的查询结果。他这才相信是真的了。
该院执行局负责人对所施行的执行案件管理流程解读说:实际上每个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不只是想像中的如何拿到钱的事,大部分执行案件都是让申请人得到债权。而其案件本身就很复杂,不然在审判阶段就解决了,要把每个案件以进口到出口进入顺畅高效的循环系统,限时限段给“答案”才能真正让申请人满意,才能为执行工作提速。
在这份以文件形式下发的长达五千字的规定中,内容涵盖了执行工作的所有节点,就是一个案件立案后,各项工作做什么,谁来做都具体到部门和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收结链条,比如申请执行关注的终本案件,在该规定中十分明确。要符合6个条件和3个调查事项,卷宗得到审核和执行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终本”。
据了解,该规定实施三个月以来,共执结案件331件,拘留20人次,标的26493.7万元。(张玉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