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大年三十,被执行人王某按照约定时间通过手机向申请人转去执行款,并向承办法官发去转款截图。这是该院利用手机办执行案第一案。
春节前,承办法官马宏良给被执行人王某打电话但没有人接听。马法官将省高院的“春雷”行动相关信息发送给他。大年三十,王某打电话给马法官,表示自己已收到了信息。但是现在外地无法履行义务,为了证明自己,王某又用座机给马法官打电话。电话中,马法官言之以情,王某终被感动,答应履行义务。但如何把执行款交付给申请人?马法官说,你现在外地,付现金不方便,用手机转款既方便又快捷,我将对方的账号发给你,你通过手机转账后将截图发我就行了。在马法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利用手机将1万元执行款打到申请人的手机帐户,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