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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院让我们不再流泪

发布时间:2016-12-28 06:21:44


    12月22日,来自孟津县小浪底寺坡村的农民工乔某和伊川县酒后乡吕寨村的李某等8名务工人员从法官的手中拿到了自己的4000到4500元不等的工资,感动地说,是执行法官让我们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2013年,乔某等8名来自河南各地的工友到洛阳一工地打工。这个楼盘由某公司承建,又分包给另外一个公司。8名工友在这里进行作业并约定按天计报酬。但是工程完工后,分包方对工资迟迟不给兑付,眼看年关将至,工友们将公司和承包方诉至西工区法院。但是发包方不到法庭应诉。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西工法院执行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对此案合并执行,由执行二庭进行执行。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又多次到工地寻找被执行人,为早日执结此案,在工地,承办法官与工地门卫留下联系方式,让其协助执行;另外通过银行查寻系统,进行密切监视被执行人的往来账目动态。12月19日,银行帐目发生变化,执行法官立即冻结其35万元,使8名农民工的工资足额到账。他们说,是法官给了我们公平和正义,让我们过个幸福的春节。

责任编辑:洛阳西工法院 张玉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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