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镇蛟垟村发生山林火灾,消防人员在扑火。自3月23日起,温州消防部门接到多起山林火灾报警。据了解,这些大火大多发生在荒地及墓地附近。随着清明节临近,民间祭扫活动增多,也增加了防火工作的难度。(见2011年 3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2版图片新闻)
清明在即,各地有关祭祀的新闻不绝于耳。祭祀用品因荒诞离奇且暴利惊人年年为社会广泛质疑。诸如房内有停车场、房顶有停机坪的豪华别墅、奔驰、家用电器甚至还有“二奶”等,把个冥品市场闹腾得不亦乐乎。毋庸讳言,商家绞尽脑汁推出高档冥品,实乃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牟取暴利也。
清明是我们民族的传统节日,祭奠先人也应与时俱进。因而,既要防止借清明之机,搞一些与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的封建迷信活动,把清明节变成公开的“封建迷信节”;也要防止因铺张浪费把祭祀活动变成地道的“烧钱节”,一个清明节下来,一张张大钞化为污染环境的浓烟;更不能因只顾上坟不顾庄稼甚至毫无顾忌燃放鞭炮、焚烧冥品等导致山林火灾,使清明节变成劳民伤财的“失火节”。
风清清,景明明。“百物生长此时,该清德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因而,清明当倡“文明祭”,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也是节俭为本的需求。告别愚昧,崇尚文明,讲环保、讲节约、讲安全,当成为我们新的祭祀理念。为此,当倡导采用植树纪念式的“环保祭”、召开“家庭追忆会”式的“追思祭”以及上网祭祀等文明健康的祭祀活动寄托哀思。同时,笔者也期望政府有关部门在清明之际应开展对冥品的普查活动,打击经营冥品的暴利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并派出专门人员对公墓地带进行祭祀安全知识教育与开展安全巡查活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的祭祀活动平安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