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首个医患纠纷巡回法庭在西工区法院成立,受理全市区(不含吉利区)所有医患纠纷案件。该院在审判实践中反复调研和总结分析,采取三项措施解决医患纠纷,初步形成提前介入、快速调解、专家陪审解决医患纠纷的“洛阳模式”。 自成立以来,共审结医患纠纷案件316件,医疗机构履行赔偿款2841万元,受到了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法院主要领导对该院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一是提前介入,及时掌控医患纠纷焦点。医患纠纷发生后,法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在医院和患者之间筑起“缓冲带”, 及时地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患者亲属出现过激行为,减少医院负面效应,使医院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同时通过及时安抚、稳定患者家属情绪,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帮助其寻找有利证据,让患者及家属感到通过法律渠道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引导医患双方进入诉讼程序,防止多人堵门、堵路等医闹现象的发生。自法庭成立以来,进入医疗巡回法庭的医疗纠纷案件,均没有发生一起群体事件。
二是高效调解,敦促当日履行。第一时间进病房、到病床,采取心理疗法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为调解打好基础。积极探索和实践诉调对接模式,调动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局,患者亲属、村委会共同参与调解,形成有力的诉调对接网络。积极引入专家配合调解,聘请医学权威专家,对医院和患者的责任进行医学上的合理划分,辅助法院进行法律上的调解。对调解成功后的款项,法院及时督促院方当天履行,及时有效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引入专家型陪审员机制,确保案件质量。针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该院协调市卫生局,从各大医院遴选出20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经区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医疗纠纷各类案件的审理。参与案件的专家型陪审员由医患双方共同选择,最大程度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专家型陪审员还协助开展调解工作,使服判息诉达到最大化。实行专家陪审制度以来,共成功调解34案。同时,还注重结合专家陪审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并总结特殊案例的裁判方式,撰写指导案例,为今后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有效的判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