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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做大工程诈骗他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04-14 08:36:08


为谋取不义之财,被告人白某竟然说自己能做南水北调工程,以此骗取多名受害人215万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被告人白某以虚构的“水利部南水北调中线输水工程”为名,以能为他人分得工程获取对方信任后,以工商登记并不存在的“中国对外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工程局局长”的虚假身份与被害人杨某签订承包合同,骗取费用15.35万元;后又通过杨某介绍骗取陆某工程图纸费50万元;骗取王某等人工程前期费用50万元。2006年8月2日被告人白建全以虚构的“水利部南水北调中线输水工程”为名,为他人分得工程为承诺,通过姜某介绍骗取何某信誉保证金100万元。

庭审中,公诉方向法庭提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出具的证明:“中国水利部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总指挥部”、“中国水利南水北调输水工程总指挥部”非水利部下设机构。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时采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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