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 一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6-08-07 07:45:42


    “为庆祝我行信用卡突破一个亿,感恩回馈客户,特邀请您办理5-100万白金信用卡,手续便捷下卡周期快……”在收到这样的短信时,可千万别上当。7月2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被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4日,李某先后在桐柏、南阳城区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信息。同年10月5日10时许,李某再次来到南阳市卧龙区某宾馆408房间,在房间内将伪基站设备安装好,正在利用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评估,该伪基站设备在2015年10月4日发送短信62228条,造成62228个手机用户人均通讯中断8秒钟以上至10分钟以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伪基站对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诈骗短信共计62228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被抓时系未遂犯、未造成后果,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综合被告人李会旺的犯罪性质、发送诈骗短信的数量、认罪态度、未遂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河南省高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