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酒后的一场争执,的哥张某却将平日对妻子不满倾泄而出,结果致妻走上不归路。2016年5月19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2015年2月15日下午,张某酒后回到家中,因对于某经常外出打牌不顾家不满及怀疑于某有外遇,与其发生争执,继而张某对于某实施殴打,致于某受伤昏迷,后张某拨打120将于某送往洛阳市中心医院救治。2015年2月22日,于某经医治无效死亡,张某在医院让亲属宗某联系公安民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检验,认为于某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多次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未能正确处理因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故意殴打妻子于某,最终造成于某经医治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在案发后即拨打120抢救被害人,被害人死亡后让其亲属联系公安民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张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