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刘小坤先进事迹座谈会在济源市的沁园社区举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济源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伟等出席。
刘小坤出生于1977年12月,祖籍河南洛阳,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02年到济源市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执行局、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工作,历任济源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审判员,三级法官。多年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刘小坤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热情,勤于学习,乐于钻研,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年年办案名列前茅,先后荣获济源市人民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个人嘉奖、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等,2010年、2012年、2014年三次被济源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5年10月18日晚8时许,刘小坤加班赶制判决书过程中,突感心脏不适被送入市人民医院,晚11时30分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8岁。
座谈会上,张立勇院长认真听取了刘小坤生前所在的济源市人民法院院长宫鸣的情况介绍,听取了刘小坤生前的同事、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的发言。
张立勇院长说,听了刘小坤的事迹介绍,从他的事迹来看,虽然他身上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但都非常真实,也很感人。首先,刘小坤严格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他一个人办了那么多案件,但都能坚持公平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其次,刘小坤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始终能够守住廉洁的底线,从严律己,廉洁司法;三是他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亲和温情。在单位,他是个好同事,在每办理一起案件时,都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心理,从双方的利益、得失、和谐出发,办案方法接地气,符合中国国情;四是他有责任感。组织安排他到哪里,他就去哪里,听从组织分配,任劳任怨,而且干工作认真负责,把方便让给别人,困难留给自己;五是他为人谦虚好学。工作中,经常向同事请教,而且有了困难自己担当,自己扛,就是在这些平平凡凡的小事中,才显示出他人品的可敬,精神的伟大。在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宣传这样的典型非常适时,也十分必要。
座谈会前,张立勇院长还到刘小坤生前的家庭,看望并慰问了他的家人,为他们带去省高院的关怀和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