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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为动力 办案争一流

——记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法官张罗炜

  发布时间:2010-12-19 09:23:27


张罗炜同志是经2006年全省法院统一招录进入西工区法院工作的,2007年12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2008年度审理案件178件,2009年度审理案件236件,2010年度审理案件309件,创全市法院个人结案纪录。除去外出送达、保全等时间,平均每个工作日天结1.5个案件。该同志2008年度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9年度获个人嘉奖。

一、苦学为径,在实践中锤炼成金

虽然到法院工作时间较短,但张罗炜同志深知,没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工作将很难顺利开展,为此,他虚心向老审判员请教、学习,业余时间还钻研业务知识,藉此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如他在审理杨某与赵某等公司清算一案中,因公司解散、强制清算案件,是近几年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相关程序均不熟悉,且因为股东有矛盾对立情绪严重,他告知该案件应当先举行听证会,债权人也要参加听证会,听证结束后,法院根据听证会情况裁定是否受理。他又搜寻大量资料,又通过电子信箱向北京高校的专家、教授请教,在掌握法理的基础上,依据刚通过的最高院相关会议纪要,制定出了受理、听证、审理程序,并向当事人释明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听了他耐心细致的解释,使得案件调解结案。

二、以“满意”为准星,做化解矛盾高手

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人民满意与否是衡量自己审判工作的唯一标准。西工区的东涧沟、西小屯村城中村改造是洛阳市和西工区委的重点工程。由于城中村改造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而进入法院的案件都是在工作组多次调解没能解决的纠纷。院里决定把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他,统一负责在拆迁中进入法院的相关案件。他针对案件多数是在拆迁改造中引发的婚姻、继承、分家析产等家庭类案件,当事人矛盾不是短期所形成的特点,主动上门,多次走访当事人,并邀请村委、工作组及亲朋从各个方面做工作。真心、诚心换取了村民的信任。在东涧沟村委会分别诉十三户村民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案件中,村民不同意相关拆迁补偿方案,拒绝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村委会在多数村民已经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为确保城中村改造平稳快速推进,将13户村民起诉至法院,双方剑拔弩张。村民们表示要进京上访,甚至准备采取极端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在院长、庭长的支持下,他逐户走访,摸清村民的想法,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同时也向村委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采取人性化的方案,满足村民合理要求。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全部签订协议,13个案件以村委会撤诉结案。区委主要领导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挚爱无悔,用付出阐释“幸福”

他不是法律专业毕业,利用业余时间凭着对法律的挚爱,苦读法律书籍最终考过了司法资格。他所在的民一庭,全年度受理案件758件,包括退二线的老同志办案人员只有四人,他不惧艰辛不畏困难,不计较个人得失,对所分案件从不拒绝,勇于承担重任,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庭里其他审判员的本异地调查取证、查封保全。虽然住在离单位十几公里远的地方,但他从不迟到,为了尽快办理案件,他总是早来晚走,没有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在审理一起原被告均为聋哑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因欠钱较多,外出不归,致使送达无法顺利进行。为了了解案情,在知道原告可书写的情况下,他和原告通过文字进行耐心的交流,并对原告做思想工作,为说明事情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他整整写了一页纸,而原告只写“行”或“不行”,几番下来,交流的文字写了几页。原告生活因不宽裕无法负担公告费,他经过多方调查,得知被告会在周日到村委会办事,便在当天在上七点多赶到村委会,终于等到九点多见到被告,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当场通过书面形式向被告告知权利义务,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如何参加诉讼。开庭前,他特意找到原被告在聋哑学校上学的老师,请他出庭翻译并进行调解,终使案件顺利解决。因为繁重的审判任务,他家离单位十几公里,为了尽快处理案件,有时晚上加班后,公交车已停开,骑自行车回到家中大多是深夜了。繁重的审判任务,使他无暇顾及家中的幼子,家里的事情都由妻子和父母代办,他却感到,当事人的满意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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