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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贼好可恨 专偷医院患病人

发布时间:2015-12-07 19:31:23


    现年52岁的马某兰是商丘市夏邑县人,儿孙满堂的年纪,理应安分守己,以自己勤劳持家的长辈形象影响、教育子孙。然而年过半百的她却偏偏当上了女贼,而且专门在医院对患者下手。那可是人家的救命钱啊,她也真下得去手!12月2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8日8时许,被告人马某兰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一楼大厅东侧南边第一个窗口处,从排队挂号看病的于某敏随身携带的包内盗走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000余元;2015年1月29日早上9时许盗窃一女子300元现金;2015年1月29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马某兰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一楼西侧病人电梯口处,从病人李某园随身携带的包内盗走钱包1个,内有现金1600元。案发后,2900元赃款被追回,其中2600元归还失主,300元找不到受害人。

    庭审中,被告人马某兰供述,我只所以选择在医院作案,一是因为看病的都带钱,病越重带钱越多。二是看病的人注意力大都集中在自己的病上,防犯意识差,好下手。三是因为大医院人多且杂,得手后便于脱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兰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洛阳西工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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