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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摔死人 法官调解获赔十万

发布时间:2015-12-07 19:28:07


    12月4日上午,新野县人民法院溧河铺法庭的法官们将十万元赔偿款交给了原告,原告依照约定撤掉了设在被告家中的灵堂,这起因农村建房摔死人的案件终于圆满了结。

    家住溧河铺镇的刘某某雇来邻村的贺某某为其在自家院内搭建彩钢瓦棚,工资每天160元。2015年5月16日晚上18时左右,贺某某在干活时不慎从屋顶上摔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了妻子和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事发后,由于房主的故意躲避,导致愤怒的死者家属直接将灵堂设在了房主家中。虽经村委多方协调,但双方矛盾极大。受理此案后,法官考虑到如果以判决的形式结案将导致当事人的矛盾更加尖锐,之后赔偿款的执行和房主房屋的收回都极有可能陷入棘手的僵局。为此,法官多次上门调解,耐心说服,通过村委、双方亲属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主赔偿死者家属十万元,死者家属扯掉灵堂。

责任编辑:洛阳西工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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