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定亲时,向男方索要50000元彩礼,男方无奈贷款给女方彩礼,没有想结婚还不到半月,新娘却突然离家出走没有音讯,男方只好提出了离婚的请求,并要求女方返还5万元彩礼。11月27日,经新郑市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刘某退还高某彩礼3万元。
新郑农民高某因家庭困难,到了 30岁年龄还没有找到娶妇。2013年10月,邻居赵某给高某介绍临村的24岁的刘某,但刘某的父母索要5万元的彩礼,高某的父母为了给儿子娶上媳妇,只好向银行贷了5万元,通过媒人转交给刘某的父母。去年3月2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了婚礼。谁想,半月后,刘某突然离家出走,一去不自返,本来就不富裕的高某,因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导致生活困难。高某无奈,即向法院起诉离婚。最后,经过调解,刘某退还高某3万元的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