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体现着案件的质量和法官的素质水平,也关系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认同。在个别法院,由于案多人少,一些法官确实存在“重办案、轻法律文书制作”的顾此失彼现象,个别法院内部法律文书质量把关不严,构建法律文书质量体系制度有所缺失。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法官办每一个案件,都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都应该经得起历史检验。实践表明,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推进司法公开,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改革,加强和完善公开差错法律文书责任追究制,狠抓司法裁判过程中的每个细节,强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责任心,着力提高法官对法律文书制作的认识。同时,深入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