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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法院多项措施并举促“诚信法院”建设

发布时间:2015-12-02 10:29:05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抓队伍建设、以实为本抓法院管理、以立为本抓法院文化,大力探索实践“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三大机制、五大司法制度管理体系”改革,扎实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法官职业标准化管理建设年”、“审判改革规范年”、“法官素质提升年”等主题活动,确保了全院队伍建设、司法改革、法院管理年年迈上新台阶,全院干警的执业态度、自律意识、进取意识、工作作风较过去有明显增强,公平、独立、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司法理念逐步形成,审执工作得到较大发展,全院整体工作已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大力实施诚信建院工程,切实提高法院司法的公信度。通过继续加强诚信班子建设,着力提高我院领导班子诚信履职、群力决策、严格监督、关心干警的能力,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在建设“诚信法院”中的领导模范作用,使班子成为“组织放心,干警敬佩,群众满意”的领导班子。通过切实加强诚信部门建设,着力培养部门干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能力,充分调动部门管理工作、合力建院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大力加强诚信队伍建设。以办案优、品行优、服务优、履职优、形象优、廉政优为标准,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及开展诚信演讲,对比工作格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培养干警信守承诺、公正司法、求真务实的品格。

    大力实施诚信为民工程,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满意度。法院的形象是建立在人民群众信赖的基础上的。司法为民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是人民法院取得人民群众信赖的重要途径。在建设“诚信法院”活动,我们将牢固“护民权为己责、排民忧为己任”的意识,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司法为民工作,诚信司法,诚心为民。对老百姓作出的承诺,无论是“执行承诺”还是“便民联系承诺”,无论是“审判时限承诺”还是“信访接待承诺”,都将尽力、依法去实现,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法官。

    大力实施诚信法治工程,切实改善社会关系的信用度。“诚信法院”是一个服务于大局、服务于发展的法院,在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要抓好典型案件的审判,在总结过去开展金融贷款纠纷、房地产纠纷、保护农民工工资等专项审执活动的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违约失信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严厉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信企业、公民的声誉和权益;其次,加强与相关社会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联动共建态势,共同维护诚信发展环境,合力推动开放、有序、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再次,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联系。针对恶意违约、商业欺诈、假冒伪劣、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行为,通过引入宣传报道,大胆披露揭示,将失信行为暴光于社会,带动公众反对失信、倡导诚信、共铸和谐社会。

    大力实施诚信机制建设,切实增强诚信建设的持久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方面的特征,与法院的工作均密切相关。无论是人与人的关系,还是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都必然表现为法律关系,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法律进行调整。我院通过制定出台诚信标准、诚信守则,完善错案追究责任制,健全践行信访接待制、督办工作制、便民联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诚信建设持久性机制,推动诚信建设工程向深入开展。

    建设“诚信法院”,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以班子队伍建设为主线,以人品素质提升为先导,以规章制度执行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严格惩奖为保障,聚力打造诚信班子、树立诚信部门、建设诚信队伍、树立诚信法院形象,以高尚人格取信于众,以诚信言行取信于人,以公正司法取信于民,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洛阳西工法院    

文章出处:河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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