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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武院长深入多家医院实地走访全面听取化解医患纠纷的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15-09-09 15:42:22


    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推动医疗纠纷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8月18日-9月2日,我院院长赵耀武同志利用几个半天的时间,分别深入河科大一附院、河科大二附院、市中心医院、解放军150中心医院、正骨医院、第一中医院等大型医院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各医院院长、医患办主任、业务骨干、律师代表对医疗纠纷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副院长马少先陪同调研。

    根据洛阳市政法委部署和洛阳市中院指定,2012年10月30日,我院成立了洛阳市医疗巡回法庭。该法庭集中审理洛阳城市区(不包括吉利区)的医疗纠纷案件,是我院承担的一项艰巨任务。截至目前,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09起,审结222起,调撤率达到68%,有效减少了医闹现象的发生,但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座谈会上,医院对我院医疗巡回法庭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衷心的感谢,认为从2012年我市医疗纠纷案件由西工区法院统一审理以来,医闹现象明显减少,这与西工区法院及时介入、高效审理、统一标准是分不开的。座谈中,医院方对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关于电子病历的问题。由于目前医院采用的电子病历,有时会出现日期错误及拷贝错误,要求医院承担电子病历瑕疵责任,希望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能够考虑电子病历这方面的问题。二是关于医学局限性的问题。目前的医患关系比较紧张,医生不敢结合临床实践进行有益的医学探索,希望法院能将属于违反规定及触犯职业道德造成的医疗纠纷,与属于医学局限性造成的医疗纠纷予以区分,对有益的医学探索给予支持。三是关于适用评定伤残标准的问题。目前因国家未出台医疗纠纷评定伤残专门的标准,实践中适用评定伤残的标准不统一,有的案件适用的是《道路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有的案件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建议法院适用伤残评定标准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的规定,在统一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四是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建议法院在认定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到医院医治病人的出发点,在数额的认定上稍低一些。五是关于选任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的问题。建议法院在市区医院中挑选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医德好的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中为法官提供医学知识的帮助,有利于法官综合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进行审判工作。走访中,各大医院的院领导及业务骨干一致建议西工区法院能够总结医疗案件的审判经验,对案件中遇到的手术风险点及时告知医院,让关注点前移,尽量避免类似医疗案件的发生。同时希望法院能安排法官就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讲座和交流,讲授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医护人员知法、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

    赵耀武院长认真听取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对每条意见都详细记录,认真的解答。赵耀武院长表示,这次调研之所以没有让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参加,就是希望能深入了解我院医疗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了解医院和法院需要沟通的内容,广泛听取医院方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有益建议。赵耀武院长也谈了自己的体会:一是严格管理电子病历。不要出现随意改动及拷贝错误的现象,提高医护人员法律意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建议医院内一旦出现医闹现象,要及时采用声像记录仪器固定证据,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三是选任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我院下一步打算在市各大医院中挑选医学专家,建立医学专家库,从中挑选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弥补法官医学知识的欠缺。最后,赵耀武院长表示将根据此次调研情况结合医院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研究和吸纳,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更加有效地化解医疗纠纷,使裁判结果更加公平公正。(马琼)

责任编辑:洛阳西工法院 马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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