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第一天
发布时间:2015-05-06 10:12:02
5月4日节后上班第一天,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西工区法院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当场立案。材料不全的,做好立案登记,并一次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当场不能判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图为该院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戴中周耐心指导当事人的立案。
责任编辑:洛阳市西工区法院 张玉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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