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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在社区

  发布时间:2014-06-24 08:32:51



社区工作人员协助法院开庭前维持秩序。


95岁的原告在众人搀扶下参加庭审


庭审现场


原告对被告发表意见


被告诉说自己的委屈


前来参加旁听的老邻居们对被告的辩解不予置否


在窗外屏息旁听的群众


庭审气氛吸引了孩童的目光

6月20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巡回法庭来到西工区光华路社区现场开庭审理原告莫某诉被告张某某赡养纠纷一案。

孟某九十五岁高龄,育有二子,两子均已成家立户,长期以来孟某一直由其长子张某照顾。2014年年初,张某去世,孟某现由张某的子女照顾。孟某的次子张某某现已退休,收入稳定,张某子女与其多次协商,对老人今后的生活赡养方式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辩称自己已年过七旬,自身尚需子女赡养,无赡养孟某能力,拒绝接回孟某。孟某年迈多病,生活无法自理,需长期有人在身边照料,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次子张某某履行赡养义务,并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据该社区人员介绍,该社区人口老龄化现象颇为严峻,年过半百的老人已占社区总人口的52%,养老问题是社区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已不只是家事儿。本案承办法官张罗炜认为,如何保障九旬老人接下来的晚年生活,子女和孙子女们应本着血浓于水、家和万事兴的原则,将法律义务和情感回馈相结合,孝敬父母长辈,勿让道德流失。由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将加大调解力度,再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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