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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员”帮助法院找到打工回国的当事人

洛阳西工法院“两员合一”初见到成效

  发布时间:2014-03-18 20:05:15


2月24日,西工法院专门编发信息专刊,对邙岭乡中建社区的“两员”商金英进行表扬。

聂某(女,35岁)诉郑某(男,39岁)离婚一案中,原被告双方已有五年没见过面,这是聂某第二次起诉离婚。经法院调查,被告郑某在非洲的博茨瓦纳共和国打工,已有五个年头,每年春节前才回国一次。其父母在西工区中建社区居住,说一口浓烈的四川话,交流十分困难,对法院送达的文书也置之不理。原告聂某离婚心切,对法院无法尽快处理的情况不依不饶,还曾到省法院纪检组反映情况。

正在焦急为难之时,我院“两员合一”工作正式启动。办案法官王雪兰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2013年12月19日联系到邙岭乡中建社区的“两员”商金英(女,47岁,三级调解员),让她去常去郑某家里看看,及时提供线索。没想到的是,商金英热情地答应下来,隔三差五就去看一看,每次都主动跟法官反馈情况。12月31日,商金英再次打来电话,说郑某某已回到洛阳,而且自己还做通了郑某同意离婚的工作。接到电话,王雪兰法官喜出望外,随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2014年元月2日,聂某、郑某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离婚协议,开始了新的生活。

王雪兰法官感慨地说,“两员”真是管用,不仅帮助法院找到了人,还做通了当事人的工作,我们法官都应该用好“两员”这个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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