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西工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采取五项措施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市中院的肯定。截至目前,西工区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47件,审结42件,其中调解32件、判决10件,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一是院党组对这一新的便民诉讼制度高度重视,对案件的受理、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由红山法庭集中审理小额诉讼案件,以便统一裁判程度,搞好调查研究,总结审判经验。
二是严格执行小额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数额标准。主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八类简单民事纠纷,且按照省高院的规定,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案件。所受理的47个案件中,主要有简单交通事故案件33件,民间借贷案件8件,财产保险合同4件,金融借款合同2件。
三是向当事人全面告知小额诉讼程序的内容和救济渠道。制定了《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告知书》,在立案阶段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的规定及好处,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的权利。对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不愿适用的,可以提出异议,法院作出相应的处理;一审终审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抗诉等途径解决。
四是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的便捷性。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三个月内审结。调解解决的32起案件和部分判决的案件,当事人均当庭拿到了裁判文书,有的当事人还当庭拿到款项。比如,原告侯某追索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一案,我院于今年8月14日受理,10月12日作出判决,侯某当庭拿到了4800元的后续治疗费,减少了奔波之苦。
五是保证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质量。对通知不到被告、被告不到庭、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诉讼标的超过1万元的,依法转换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坚持公开开庭审理制度,让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确保查明事实、公正判决。目前,在判决结案的10起案件中,还未出现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抗诉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