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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银行卡不再“卡”

洛阳中院在西工区法院召开银行卡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3-10-19 06:12:36


9月22日,洛阳市中院民一庭长孙世良一行9人,在西工区法院组织召开相关商业银行所涉银行卡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就银行卡纠纷中涉及的专业及法律问题与金融界人士进行座谈。中院民一庭法官、西工区法院法官与建设银行等5家大型国有银行6名法务部、信用卡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经验交流。

近年来,随着银行卡在购物消费、资金划转、商业结算等领域的广泛使用,有关的金融创新服务及产品层出不穷,因其形成的民事纠纷案件也明显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涉及新型的金融交易方式。2013年至今,西工区法院受理银行卡被盗刷案件二十余起,同比上升近三倍,其内容复杂,问题多样,各地法院裁决尺度不一,相关审判实务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与会同志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别对非授权使用情形下各方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凭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交易”等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民刑交叉案件问题、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统一相关认识。

中院通过案例对预防银行卡纠纷提出具体建议:一、加强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措施。随着此类型案件激增,银行需要亡羊补牢,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加大对储户的银行卡使用的安全告知义务,对频发或新生的诈骗盗刷手段可采取用短信群发的方式提前向储户普及。二、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避免“一刀切”。审判实践中即既要妥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要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希望银行能全力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使消费者从高度保护好银行卡密码入手,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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