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是一个热爱学习、勤奋读书的民族。在笔者看来,法官作为社会中的精英群体理应争当读书模范。
从法官修养的视角看,法官应与书结友。古人言:开卷有益。书籍是哺育心灵的母乳、铸造灵魂的工具、启迪智慧的钥匙。读书,使我们的精神不再空虚,人生不再孤独。英国有句俗话:“学问足以改良人心,使之达于高尚之境。”读书对每个人而言,既是智慧之源,又是道德之基。法官作为公平正义守护者,理当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而法官的修养要靠与书结友。每当夜幕降临,法官忙碌一天之后,手捧爱书,挑灯夜读。既能在浓浓的墨香中体味“有福才能坐读书”的喜悦。也能深切感悟“读一切好的书,就是和许多高尚人谈话”的真谛。通过读书,不仅能大开眼界,增长见识,更能吸取书中营养,陶冶情操。
从法官职业层面看,法官应与书为伴。众所周知,法官职业是一门靠知识吃饭的职业。虽然现在的法官群体学历都很高,读书也不少,但我们应当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官的素养需求也发生深刻变化。无论是从应对案件不好办的难度,还是案件所涉知识广泛的高度,法官都当与书为伴。美国著名法官和法学家汉德曾言:“对于一名被要求审核一个有关宪法问题的法官来说,他除了要熟悉关于这个问题的专著,还需懂得一点阿克顿和梅特兰、休昔底德、吉本和卡莱尔、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和弥尔顿……,因为在这些知识中每一种都会有助于解决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他列给年轻法官应读书目中,不仅有法律书籍还有许多哲学、历史、文学名著。”由此可见,读书对于法官何等重要。事实上,当我们在办理一些专业知识很强的案件时、当我们在为一份裁判文书起草而苦思冥想时,无不有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饥饿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为法官,既要写判决,也要拟论文,因而,只有博览群书,写起文章来,才能思如泉涌,文从字顺。
从法官延年益寿视角看,法官也应以书当“药”。在人们生活水平愈来愈高、人均寿命越来越长的时日,而法官群体的身体健康状态却无不令人担忧,不时惊爆出法官英年早逝的新闻委实发人深省。究其因有二:一是因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成为名副其实的“办案机器”而导致体能透支、操劳过度,二是不仅案件多难度大,法官的心里压力更大。西汉刘向有言:“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其实,书虽非药但胜似药。不仅可以“医愚”,更能益寿。君不见,法官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静下心来多读书,在书海中遨游,蛮可以将一天的工作劳累和心头阴霾抛到九霄云外,既能使紧绷一天的神经得以松弛。又能通过书中的动人情节所吸引,从而达到愉悦心灵、健身康体的目的。
宋代大诗人陆游有诗云:“官身常欠读书债,禄米不供沽酒资。剩喜今朝寂无事,焚香闲看玉溪诗。”不言而喻,成年累月在案海中拼搏的法官难得有当年陆游那般“寂无事”的闲暇时光,不少法官晚上都要加班热战写判文,但工作再忙书不可不读。因而,在读书问题上,我们既要弘扬老一辈革命家“五篇六本相连读,学习当如卒过河”的活到老学到老的求知精神,也要发扬雷锋同志的“钉子精神”,没时间也要挤时间读,与书为友,形成习惯,多读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