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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要荡“诚信风” 制度建设是关键

  发布时间:2013-08-06 09:48:26


近日,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严厉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新闻受到媒体高度关注和广大读者热评。毋庸讳言,对失信者建立“黑名单”,并将“老赖”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昭告天下,不仅是人民法院强化法制威慑力、破解执行难、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构建诚信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务实之举。笔者认为,法庭要荡“诚信风”,制度建设是关键,不仅要推行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也要从诉讼源头着力构建与诉者“不敢为、不会为、不能为”的主动对“虚假诉讼”说“不”的机制。为此,要做如下“三制”文章。

打好诚信诉讼“预防针”,要靠诉讼基本常识与诚信诉讼基本要求的多元导诉工作机制给力。时下,各级法院均已开展备受民众称道的便民导诉服务活动,且不少法院还专门印制了“诉讼指南”或“诉讼温馨提示”等。但口头导诉也好,文字上的“诉讼须知”也罢,大多是涵盖如何诉讼的基本知识介绍上,而对当事人为什么要诚信诉讼和如何诚信诉讼则有所欠缺。因而,立案庭应与时俱进、以变应变,从立案源头通过打好当事人诚信诉讼的“预防针”,不仅要将“立案窗口”打造成法官奉献爱心、优质为民服务的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也要将“立案窗口”建设成为深受人民欢迎的诚信诉讼教育的前沿阵地。为此,一要在立案大厅张贴法院倡导诚信诉讼的标语口号营造诚信氛围;二要在“诉讼告知”之类的免费指南书上专门印制“欢迎您诚信诉讼”的温馨提示和惩戒虚假诉讼的法条及释义;三要在立案大厅张贴当事人诉讼中有哪些不可为的禁止性规定,并精心制作出典型的虚假诉讼的案例版块。使当事人通过立案前的系列诚信诉讼的知识教育,明白“打官司不仅要靠证据,更要靠诚信诉讼的美好品德”的道理与法理。通过典型失信者案例的警示教育,促使原本有不良企图者因敬畏法律制裁而主动止步诉讼。万事防为先,只有倡导当事人善意诉讼,理性维权,让诉者自觉诚信诉讼,才能真正卡死“虚假诉讼”的“门”,堵死“恶意诉讼”的“路”。

把握财产信息主动权,要靠“财产申报机制”助力。从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看到,由于人民法院没有普遍推行“财产申报机制”,导致案件因财产信息失灵带来重重困难及增加诉累。君不见,在财产争诉这面多棱镜上,折射出参诉者形形色色的心态。有的夫妻离婚多年一方才发现共同财产被隐瞒,又度诉讼;为争财产居然父子翻脸、母女结仇、亲情决裂;与诉一方或多方甚至鉴定人串通一气做假证,导致法官因陷入“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假证困惑而难以明断甚至误断……,凡此种种,使得原本理应神圣又庄严的法庭上弥漫着一股股欺骗法官、亵渎法律的诉讼歪风。不仅严重干扰了法官公正司法,也沾污了庄严的法堂。穷源竟委,之所以一些老赖能携款外逃;之所以有的与诉者在财产上能玩“数字游戏”;之所以涉案财产信息法官难知情,无不是“财产申报机制”缺失所致。因而,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势在必行。为此,要念好“三字经”。一是“细”。所谓“细”,就是指财产申报的项目要详细。财产申报表的设计要能客观细致地反映出公民个人与单位所有财产的分类,尤其是大件、高额财产缺一不可;二是“实”。就是要强调当事人如实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和少报,当事人在财产申报过程中要先行填写如实申报财产的承诺书。凡发现不如实申报现象,将以不诚信者对待;三是“查”。在当事人申报完毕后,法官应采用实地登记、银行查询、向关系人问询、向社区群众和有关部门征询意见等方法,查查与诉者是否实报、有无错报、有无该报不报的漏报现象。对该报不报的瞒报、漏报应及时敦促申报者予以纠正。通过财产申报制,使法官牢牢把握涉案财产主动权,为审、执案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遏制失信诉讼歪风,要靠惩戒制裁机制发力。近日,《人民法院报》3版刊登了《当“假证据”遭遇“真处罚”》的文章,介绍了北京朝阳区法院司法救赎诚信不手软的做法。从该院近年来查处的18件涉伪证案件,相关当事人全部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2件,单处罚款的13件,处罚款并拘留的3件。毋庸置疑,“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抗拒执行”此等严重污染司法环境的污染源危害甚烈,既人为的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助推法院案例剧增,也使法官们有的血汗白流、徒劳无功,更使有的案件因假证作祟影响了司法公正。公正司法岂容邪恶逞狂?庄严法庭怎容任意沾污?因此,司法环境要治污,法官务必亮剑,充分运用司法权救赎诚信。一方面,要加大对失信诉讼进行打击的法制宣传广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介将失信诉讼要受罚的法条和典型案例广而告之,使广大民众明白不诚信诉讼不仅有违道德良心,而且有违法律要受罚的道理,从而增强诚信诉讼观;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失信诉讼行为制裁的力度。对于有意制造并提供假证,蓄意颠倒黑白,欺骗法官的严重违法者,不仅要叫他们威信扫地,而且要叫他们付出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沉重代价,只有如此硬起手腕治理司法环境的污染,才能起到惩一警百的警世效应,也才有法庭高荡“诚信风”的美好愿景。

7月23日,《人民法院报》1版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文章,他在谈到要发挥好司法的评价和指引功能,保障和促进道德诚信建设时指出,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不言而喻,公正司法既需要法官秉公办案,也离不开诚信诉讼的优良环境。因而只有着力营造与诉者“诚信诉讼、理性维权”的无污染的良好司法环境,让每一个摆在法官案头的证据都能真实可信,让我们的法官彻底走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抗拒执行”的“包围圈”和“迷魂阵”,公平正义的中国法治梦才能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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