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汝阳县农民翟占国来到西工法院,对执行一庭的杨学洪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杨法官在执行中耐心调解,不仅使其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使其未纳入诉讼程序的三万余元拖欠工资也得以返还。
翟占国在建筑队施工时,不慎从架子上跌落摔伤,后将其所在的施工队雇主李某和发包方郑州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雇主李某赔偿翟占国各项赔偿款共计58327.39元,郑州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效后,上述赔偿款项不能及时到位,翟占国又急需支付后期治疗费用,因此到西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此案的杨学洪在细致深入调查案件情况中,发现案外郑州某建筑公司还拖欠翟占国工资39730元,而翟占国伤病后,不仅需要支付后期的医疗费用,而且劳动收入减少,日常生活较为困难,如果拖欠工资得到清偿,也可以解其燃眉之急。基于此,承办人主动进行调解,反复与被执行人郑州某筑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该建筑公司同意将工伤赔偿款及工资共95000元给付翟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