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国务院出台房地产调控的新政策(简称“新国五条”),进一步细化了限购、限贷的要求,并且规定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缴纳。“新国五条”实施后,西工区法院专门组成了以院长赵耀武为组长,研究室、民事审判庭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新国五条”可能引起的虚假诉讼进行研判,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新国五条”顺利实施。
经研讨,我们认为“新国五条”容易导致如下几类虚假诉讼案件的上升,对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一是假离婚析产诉讼,通过虚假离婚骗取“家庭唯一住房”资格;二是假借贷抵押诉讼;三是假赠与合同诉讼;四是假公司解散诉讼;五是假所有权确认诉讼;六是与中介公司联系,特别是一些没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采取瞒天过海方式规避税收。
针对已经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虚假诉讼,西工区法院通过研判,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司法应对。
一是结合法院实际推行专业化审判。总结审判经验,预防虚假诉讼的发生。如我院民一庭自三月份以来受理离婚案件25件,较“新国五条”出台前同比上升78%。正如该庭法官所总结的那样:“办离婚时间久了,是不是假离婚,一眼就能看出来。闹到法院离婚的常常夫妻双方情绪激动、矛盾激化,尤其对房产归属问题争执不下很难调解。像这些有备而来的,表情上淡定而默契,材料都备得很齐全,而且一心就想快点办好。”对此类离婚案件法院不能明确为虚假诉讼的,我院的做法是驳回诉讼请求。目前已驳回6起。
二是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加以正确引导。告诫当事人虚假诉讼是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当事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大司法审查力度,规制恶意诉讼行为。重视对民事起诉证据的审查,在庭审前准备程序及庭审中,必须组织好证据交换和质证,发现端倪时及时行使法院调查取证权,使法官全面的了解起诉情况,以判断是否有恶意诉讼行为,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制裁企图滥用诉讼权利规避政策的不法图谋者,让轻率提起诉讼的原告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使更多的人树立诉讼风险意识,放弃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诉讼。通过真实的案例,采用普法进社区、媒体刊播等方式,让大众认识到靠虚假诉讼来规避“新国五条”是行不通的,从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