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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法庭将审判法庭搬到村头方便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3-02-18 15:41:27


近日,西工区法院红山法庭庭长杨慧丽一行4人,冒着严寒,不顾浓浓雾霭,驱车十几公里来到西工区红山乡张岭村,在这里开庭审理张书德诉其5个儿子赡养纠纷案。由此拉开西工区法院院巡回审判的序幕。

张书德老汉年逾八旬,他一生养育5子3女,2000年张老伴去世。1997年6月,因房屋需要翻修,经村民调委员主持,五子张某与老汉达成协议,暂请老人从该房屋搬出,待翻修过后再请搬回。当年,张某将房屋建好,但未将张书德夫妇接回。老汉和五子多次协商搬回居住的问题,均没有结果。2012年12月,张书德老汉一怒之下将五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五子张某将接其接回老宅家中已经建好的房屋居住。由于这个原因,5个儿子对老人不管不问,老人至今独自在外居住,生活困顿。起诉到法院后,红山法庭的法官们考虑到老人年迈体衰,决定到老人所在的村现场开庭。经过2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经调解,小子张要娃答应接父亲回家居住,5被告每人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100元。

杨慧丽庭长在庭审结束后认为,做好巡回法庭的开庭工作,主要是事先做好与当地居委会沟通,为场地提供、庭审秩序的维护和群众的旁听做好准备。洛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记者对此次开庭进行了录像并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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