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上午8时30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红山法庭法官,冒着严寒,不顾浓浓雾霾,驱车十几公里来到西工区红山乡的张岭村,在这里开庭审理张书德诉其5个儿子赡养纠纷案。这是该院在新年第一次巡回开庭。
张书德老汉年逾八旬,他一生养育5子3女,2000年张老伴去世。1997年6月,因房屋需要翻修,经村民调委员主持,五子张要娃与老汉达成协议,暂请老人从该房屋搬出,待翻修过后再请搬回。当年,张要娃将房屋建好,但未将张书德夫妇接回。老汉与五子多次协商搬回居住的问题,均没有结果。2012年12月,张书德老汉一怒之下将五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五子张要娃将接其接回老宅家中已经建好的房屋居住。由于这个原因,5个儿子对老人不管不问,老人至今独自在外居住,生活困顿。起诉到法院后,红山法庭的法官们考虑到老人年迈体衰,决定到老人所在的村现场开庭。经过2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经调解,小子张要娃答应接父亲回家居住,5被告每人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