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视频走红网络,一位自称“苗翠花”的女农民工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讨薪,有人扮记者角色,与这一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女农民工一问一答,看后委实令人深思。
毋庸讳言,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讨薪,乃是受我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为维护钓鱼岛主权频频出镜有感而发所致。女农民工借新闻发言人之“声”,实乃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讨回工资也。如此标新立异讨薪,较之近年来的“跳楼讨薪”、“下跪讨薪”、“拜佛讨薪”而言,虽形式不同,但实质一样。都是在通过各种努力而徒劳一空之后,都是为讨自己的血汗钱而采用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都是为了希望引起媒体和公众关注、借舆论和社会东风破解讨薪难。
模仿发言人讨薪也是一面镜,既照出时下农民工讨薪之难,也折射出政府部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管理漏洞之大,更凸显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机制缺失。但剖析新闻,一个令人十分警醒的问题是,该农民工早在2009年就已在人民法院讨到公道之后,缘何素有暴利之称的殡葬行业却能多年不予履行法定义务?无论是欠薪单位还是其主管上级民政局为何能无视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甚至抛出因案件导致政府形象受损作为拒付欠款的荒诞由头。
温家宝总理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要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工作。在笔者看来,为要防止“另类讨薪”的闹剧重演,就要做好“四制”文章。一要着力构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特殊情况下政府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救助制度以及政府和金融、司法等部门的协力讨薪制度等,多渠道、广途径、全方位为农民工构筑权益保护网。二要着力构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常态执法督查机制。确保农民工权益是一项艰巨又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步调一致,协同动作。因此,政府职能部门要走出靠“年底突击”的维护农民工权益传统模式,要坚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活动法制化、常态化。既要对所辖企业负责人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知识讲座与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自觉主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积极性;也要深入开展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劳保福利、加班是否加薪等权益项目逐项检查到位,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更要高扬法制之剑,对欠薪者依法制裁,让他们因付出高额欠薪成本敬畏法条而主动对欠薪说“不”;三要着力构建农民工讨薪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讨薪事件上级政府要闻风而动,督促下级政府从严查处。对影响大、情节恶劣的讨薪事件,不仅要从严查处直接责任人,也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责任倒查机制,倒逼政府官员时时处处事事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工作,丝毫不敢懈怠;四要着力构建政府绩效考核法院一票否决机制。痛定思痛,有的地方政府部门无视法院生效判决的违法现象理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法院的生效判决在有的政府部门成为一纸空文的歪风邪气务必彻底根治。温家宝总理针对有的地方政府拒绝监督时曾一针见血地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从司法实践中看,人民群众告政府的下属单位也好,亦或是直接告政府也罢,都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具体体现,作为具有司法监督法定职能的人民法院,对于政府所辖单位以及政府自身存在的违法问题作出裁决,既是为民做主的公平正义之“裁”,也是公正行使司法监督职能之“决”。人民政府不应也不该与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对抗。有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人民群众眼睛最亮,看得最清,作为居中裁判的法官最有发言权。因此,在政府绩效考评中,只有对无视法院判决的政府机关实行一票否决制,才能促使我们的政府机关从此不敢把法院的判决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