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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新枫 | 法官“上门”解心结,守护最美“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6-04-03 18:05:03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红山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调解现场搬到社区,成功化解一起家庭养老纠纷,用司法温情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


  此次纠纷源于辖区内一位老人与子女间的赡养照料矛盾。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因老人与其儿子张某系继母子关系,在老伴去世后,家庭矛盾日渐凸显,老人的晚年生活得不到妥善保障,心中满是忧虑。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尝试调解无果后,向红山法庭寻求帮助,希望通过专业司法力量化解这起家庭心结。

  考虑到养老纠纷关乎家庭亲情,法官秉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原则,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老人住所开展现场调解。经了解,虽是继母子关系,但张某并非不愿赡养老人,而是因工作忙碌、家庭分工、婆媳矛盾等问题,在照料时间和费用承担上存在分歧,加之缺乏有效沟通,矛盾不断升级。

  调解中,法官首先向张某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子女对继父母同样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老人从张某四岁起将其抚养成人,双方已构成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受法律约束,张某必须承担赡养义务。法官强调,赡养老人既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拒绝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法官立足亲情,耐心劝导张某换位思考,感念继母多年养育之恩;也安抚老人情绪,引导其体谅子女的生活压力。人民调解员则从邻里和睦、家庭和谐的角度,劝说双方各退一步。

  经过数小时耐心沟通,张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问题,主动向老人致歉。双方就日常照料、赡养费支付、居住环境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场承诺切实履行赡养义务。一家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调解结束后,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以此案为契机,在社区开展“养老权益保护”普法微课堂,向社区居民讲解老年人赡养、财产权益、防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现场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疑问,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引导居民树立敬老、爱老、孝老的文明风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调解一起纠纷,普法一个社区”的良好效果。

  此次社区现场调解,是红山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通过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变“坐堂审案”为“上门服务”,既高效化解了家庭养老矛盾,守住了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底线,又修复了亲情关系,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

  下一步,红山法庭将持续聚焦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不断优化便民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防线,让司法阳光温暖每一位老年人,为构建和谐幸福社区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来源:红山法庭

编辑:朱嶷菲

校对:杨  

审核:文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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