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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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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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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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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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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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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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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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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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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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303执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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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支行与被执
行人洛阳鑫亨商贸有限公司、洛阳森跃木业有限公司、洛阳成钢
商贸有限公司、李明、李林卿、焦国辉、朱伟红、吴龙甲、张艳
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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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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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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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且退赔被害人损失排在其他民事债务之前,本案执行款需发放刑事财产刑执行案号为(2026)豫0303执521号 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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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园园0379-6337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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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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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豫0303执2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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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济公与洛阳大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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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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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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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协执提取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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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园园
0379-6337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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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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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执恢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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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天宏与张惠英、晁岱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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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英
晁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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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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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5月28日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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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强
0379-6337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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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378049。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