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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暴力追赌债 拘禁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9-19 15:05:56


为帮人追赌债竟将他人非法拘禁,结果讨债不成反入监,这是近日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非法拘禁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某、张某九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各处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7日至28日间,汝阳村民魏某先后打电话给肖某、李某(二人均已判刑),告诉二人在汝阳县见到欠他俩赌资的被害人吕某,让二人一起找吕要账。12月28日下午14时许,肖某以要账为由纠集被告人张某、王某(已判刑)等人驾车到汝阳县与魏某、李某等人会合,到吕某家门口将其强行拉上车带往洛阳市区。在车行途中,肖某指使张某、王某用电警棍电击、矿泉水瓶殴打吕,逼迫其给肖出具1张3万元欠条。当晚18时30分许,被告人魏某、张某等人将吕某带至洛阳市某宾馆,在该房间内再度采用电警棍电击、殴打等方式,逼迫吕某给李向南出具2张4万元欠条。当晚23时30分左右,吕某逃脱并报警。

另查明,被告人魏某、张某分别于2012年4月11日、4月1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西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张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二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文首判决。

法官说法:赌博,这一社会毒瘤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又沉渣泛起,在有的农村尤为突出。多年来,虽经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但仍有人以身试法。从司法实践中看,所谓赌债,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犯罪分子采用暴力追赌债更是罪上加罪。本案所涉六名犯罪分子先后受到法律制裁便是向好赌者敲响的醒世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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