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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9 18:46:1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2)豫0303执280号

杨春益与段杜娟、杜百合、王国杰不当得利纠纷

杜百合

15000

向被执行人杜百合发放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生活费

胡卓琳0379-63378039

2

2025)豫0303执恢40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陈朝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张海安

293714.13元(三达新村房屋)

退买受人税费

李建强 0379-63378041

3

2025)豫0303执恢40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陈朝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郭丰莲

153885.03元(105房屋)

退买受人税费

李建强 0379-63378041

4

2022)豫0303执280号

杨春益与段杜娟、杜百合、王国杰不当得利纠纷

(2021)豫0303执3891号史爱芳与杨春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36300

本案申请人杨春益系(2021)年豫0303执3891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且已向本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提取杨春益名下案件执行款

胡卓琳0379-63378039

5

2025)豫0303执恢40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陈朝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宋柯柯

146291.1元(104房屋)

退买受人税费

李建强 0379-63378041

6

2025)豫0303执恢40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陈朝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洛阳智顺航拍卖有限公司

104(4500元)

105(4500元)

三达新村(5500元)

退拍卖服务费

李建强 0379-63378041

7

(2024)豫0303执恢259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洛阳市煌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钰涵、周华、洛阳映山红拖拉机有限公司、洛阳市精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胡娟、胡伟、马民、梅小景、丁国红、汤风英、刘永杰、黄国红、赵银霞借款合同纠纷

张云贞

83215.1

退还案外人

季雪松0379-63378935

8

(2024)豫0303执恢259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洛阳市煌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王钰涵、周华、洛阳映山红拖拉机有限公司、洛阳市精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胡娟、胡伟、马民、梅小景、丁国红、汤风英、刘永杰、黄国红、赵银霞借款合同纠纷

张云贞

19718.8

退还案外人

季雪松0379-63378935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378049。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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