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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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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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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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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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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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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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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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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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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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3执恢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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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李金山、杨翠玲、洛阳天助酒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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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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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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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执行人杨翠玲发放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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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卓琳0379-6337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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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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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3执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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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青与于莹、武浩、武本玉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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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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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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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执行人预留2024年11月-2025年10月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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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0379-6337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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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378049。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