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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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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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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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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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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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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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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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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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3执9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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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荣国与白哲、张晶晶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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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卓阳拍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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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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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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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姝0379-6337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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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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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3执恢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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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洛阳乾创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郑彩芹、鲍贯伟、赵跃伟、
鲍伟强、鲍帅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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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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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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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受人误将该笔款项汇入法院账户,现需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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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姝0379-6337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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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378049。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