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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3 18:20:45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3执恢12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行

与刘义辉、张原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洛阳智顺航拍卖有限公司

2000

退拍卖服务费

胡卓琳0379-63378039

2

2025)豫0303执恢12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行与张原原、刘义辉借款合同纠纷

范耀天

12733.08

退买受人先行垫付的房屋过户税费(个人所得税)

胡卓琳0379-63378039

3

2025)豫0303执2446号

姚梦凡与李相磊抚养费纠纷

姚彦飞

10344

案外人系申请人法定监代理人,申请人未成年办不了银行卡,需把案款转入案外人账户内

梁娅冰0379-63378070

4

2025)豫0303执38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于新胜、朱霞、河南新现代建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于红炎、王保清、于新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于新茹

6000

向被执行人于新茹发放生活费

贾晓琰0379-6337809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378049。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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