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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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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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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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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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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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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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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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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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303执1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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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玲与李洪恩、陈春花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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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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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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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陈春花发放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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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园园0379-6337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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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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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0303执3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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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王红霞、黄海峰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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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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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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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被执行人黄海峰2025年4月-2026年3月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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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
0379-6337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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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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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3执恢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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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与杜亚楠、仝晓飞保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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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偃师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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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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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拍卖房屋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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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辉
0379-6337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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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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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303执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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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徐涛、张朝玲、张瑞峰、刘玉仙、张建国、庹浩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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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智顺航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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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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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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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0379-6337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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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378049。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