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创作者们有句行话叫“功夫在诗外”,是说谁要真想写出好诗就要锤炼深入基层体验生活等诸般基本功。近读《法制日报》《重庆荣昌法院行政纠纷预防减案八成》的文章,介绍了该院积极探索行政纠纷预防机制的经验。今年1-10月受理行政案件较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下降81.4%和20%。笔者认为,在举国上下着力创新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当下,荣昌法院的“案外功夫”创新了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新格局,为我们提供了难能可贵的“三个一”启示。
一个前提,要树立“案外观”。毋庸讳言,对人民法院而言,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但在各种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交织的社会转型期,在大量社会矛盾涌向法院导致案件居高不下的时日,法官既要眼睛向内,努力提升司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加快办案速度,积极化解与诉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增光添彩。但同时也要眼睛向外,牢固树立源头遏止社会矛盾的“案外观”。要跳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圈子,着力创新追求司法功能效益最大化、司法服务向前延伸规范化、遏止社会矛盾源头化的创新社会管理新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司法功能优势,切实把中央领导“要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指示精神融入到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一个窍门,要找准“矛盾源”。众所周知,一直以来官民矛盾是我国社会矛盾中最为突出的主要矛盾。官民矛盾的成功化解对于融洽官民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实践证明,一些民告官案件老百姓之所以要告上公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的政府官员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或多或少存在瑕疵甚至错误。因而,官民主要矛盾的源头不是老百姓不懂法、不懂政策。恰恰相反,是我们的政府官员有法不依、执法违法而侵犯了老百姓的权益惹的祸。荣昌法院的经验高就高在从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入手,变被动办案化解官民矛盾为主动深入行政机关送法上门,通过为行政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难等优质司法服务。预防行政纠纷的产生,可谓选准了预防官民矛盾的“矛盾源”和“突破口”。
一个关键,要牵住“牛鼻子”。不言而喻,社会矛盾虽成因复杂、形形色色,但任何矛盾的形成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而,在社会矛盾的关键点上做足“预防为主”的机制文章,才能牵住预防社会矛盾的“牛鼻子”。所谓社会矛盾的“牛鼻子”,说白了就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焦点、热点问题。实质上就是人民的利益。反思一些民告官案件不正是由于有的政府在一些重大事项处置中没有 “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而是把所谓的行政执法与人民利益割裂开来,背离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被老百姓告上法庭的。荣昌法院创新建立重大行政处理事前指导,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前“把脉”,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既是人民法院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司法为民之举,也是牵住官民矛盾易生高发的“牛鼻子”的积极作为。如此“案外功夫”也无疑会促使政府官员增强向党向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奉法至上、依法行政的职业感,恪尽职守、如履薄冰的危机感。
古人言,万事防为先。如何创新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活动,使人民法院成为创新社会管理、源头遏止社会矛盾的重要支柱和中坚力量,让人民法官能彻底摆脱案多人少的困境,荣昌法院的“案外工夫”便作出了如此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