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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法院戴中周法官应邀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培训班上授课

发布时间:2020-09-16 15:46:24


    近日,受河南法官进修学院的邀请,西工区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庭庭长戴中周围绕“医疗损害纠纷的实务问题”专题,为全省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培训班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授课。

    戴中周法官通过一个个生动真实的医疗纠纷案例,由表及里讲述审判实践中交通事故与医疗损害赔偿聚合时的赔偿问题、医疗侵权案件鉴定存在的问题、损害认定问题等热点、难点,在场一线法官表示实用性很强,受到了热烈欢迎。

    2012年10月,洛阳市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简称医调中心),作为洛阳市综合性纠纷调解处置机构。同时,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该市首个医疗纠纷巡回法庭在西工成立,授权西工区法院集中审理洛阳市五城区(不包括吉利区)的医患纠纷案件。五年来,该院医疗巡回法庭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807件,审结758件,其中调解289起、撤诉36起,调撤率达42.8%,不仅是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的“110”,更是源头遏制医患矛盾、保障与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

    接下来,跟随小编来一起看看,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吧!

    一、强化专业审判队伍,增强案件审理专业水准

    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建立学习资料库,认真组织研读《医疗法律法规全书》《医疗损害赔偿审判实务》等实务书籍,系统掌握医疗纠纷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购置《内科学》《外科学》《临床诊断学》等医学教材,广泛涉猎医学常识和诊疗规程,解决法官医学专业知识的欠缺,提高审判实务技能。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向市医调中心聘请的100名医学专家借力打力,对案件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进行咨询,帮助澄清争议、划分责任,以专家之智驱走患者的心头疑云,还医疗事实真相,让法官审理案件更加得心应手,加快疑难案件的办案速度。

    定期举行实务研讨会,积极邀请医院代表、资深律师和法学专家参会,探讨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过错认定、鉴定结论采信、损害赔偿范围等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标准,着力平衡患者、医院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二、借力医调中心开展调解,促进纠纷化解在前沿

    靠医调中心助力,使之成为医疗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过滤器”和“减压阀”。医患纠纷发生后,赔偿额在5万元以下的简易纠纷均先由医调中心调解。几年来,医调中心成功调解医疗纠纷2000余件,将大量医患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

    高效调解决在“力”。一是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座谈、交叉调解等多种形式,对医调中心调处纠纷给予法律指导,提高诉前化解医患纠纷的能力。

    二是应医调中心的邀请,参与部分纠纷的现场处置,为患方讲解司法程序、法律规定,消除思想疑虑,促其配合调解。对调解失败或者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纠纷,跟踪引入司法程序,防止了矛盾激化。

    三是及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医疗纠纷审理情况,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病例书写过于简单、病例管理不规范、患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反悔等情况,先后发出司法建议书7份。

    三、探索诉前鉴定机制,降低鉴定对审判周期的影响

    司法鉴定是证明医疗过错以及因果关系的重要程序。医疗纠纷案中,病人常认为医院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实际上在缴纳大量诉讼费进行鉴定程序后,官司并不见得能赢。同时,由于医疗纠纷鉴定存在时间过长及多次鉴定的问题,医疗纠纷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严重影响案件整体质效。2012年起,该院探索诉前鉴定机制,将鉴定程序前置,对医疗纠纷案件全面提质增速,力求将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2018年初,该院将保全、送达、鉴定、信访、速裁等事务统一归集到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立案诉保、送达上诉、司法鉴定、信访再审、小额速裁五大团队,对内对外提供高效服务。通过集约处理辅助事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事务一站清”,也让法官从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脱离,专心高效办好案。

    实行诉前鉴定机制以来,累积诉前鉴定医疗纠纷案件329件,医疗纠纷案件平均审限127天。有9起案件因无法鉴定患方决定不再起诉,有124起案件患方根据鉴定结果降低了起诉数额,38起案件患方主动撤诉,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引入专业陪审机制,提升案件审理公信力

    毋庸讳言,医患纠纷是民商案中专业性很强的难题,为弥补法官医学知识上的短板,该院在市卫生局的协助下,从各大医院遴选出20名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报区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和公开,专家陪审采用医患双方共同选择制和“以案定人”的专业陪审制,使他们对号入座,各扬所长。专家陪审言必有中,既解当事人的“心结”,又解当事人的“法结”,打开了一把把难案之锁。截至目前,对45起案件采用“以案定人”的陪审模式进行了审理。认定对医院不存在过错案件8件,均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西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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