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工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家属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特邀人民调解员张胜春的手中,向其再三致谢。
故事还要从头说起。2020年6月1日,被告王某在慢车道处修理电动三轮车时,与周某携带贾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贾某受伤。经认定,被告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次要责任、贾某无责任。该起事故致使贾某右大腿肌肉和右足损伤。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贾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分流到诉讼服务中心特邀人民调解员张胜春的手中,考虑到这起交通事故没有保险兜底,他暗下决定,只有尽快化解双方的心结,让被告主动履行才是本案纠纷最佳解决方案。于是他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促膝而谈,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我不是不愿意赔钱,我是不知道我到底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害怕对方狮子大开口,所以之前一直不敢面对。”在调解过程中,他发现被告王某心里的顾虑,便从事故责任比例划分、事故分项赔付标准等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我最在意的不是多少赔偿款,我气愤的是对方态度,事故发生后就掏了五百块钱,所以我要让他向我道歉,赔偿我所有的损失!”面对原告贾某的控诉,他一边耐心细致的解释法律规定,一边分析本案的实际情况,抚平贾某的激动情绪。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此案最终以“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调解方式结案,被告王某当场拿出4000元赔偿款,并向原告贾某致以歉意,双方握手言和。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西工区法院充实诉前调解力量,招录6名特邀调解员常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解决纠纷更加便捷高效。2020年至今,诉前委派调解1158件,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化解纠纷723件。